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订、修订
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司章程
修 订 对 照 表 》 及 制 度 的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相关制度名称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 类型
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是 修订
2 独立董事制度 是 修订
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是 修订
4 董事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否 修订
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修订
8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否 修订
9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修订
10 内部审计制度 否 修订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否 制订
上述制度的制订、修订已获公司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其中 4 至 11 项制度已生效。
上述 1 至 3 项制度尚须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其中第 1 项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