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章锋先生与孔飙先
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章锋先生拟向孔飙先生转让其持有的16,75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转让价格为 7.56元/股,合计股份转让价款 126,630,000 元 (大写:壹亿贰仟陆佰陆拾叁万元整)。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若交易双方未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海联讯”)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章锋先生及孔飙先生的告知函,获悉章锋
先生与孔飙先生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章锋先生拟向孔
飙先生转让其持有的 16,75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00%,转让
价格为 7.56 元/股,合计股份转让价款 126,630,000 元 (大写:壹亿贰仟陆佰陆
拾叁万元整)。
二、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章锋 协议转让 2020-03-10 7.56 16,750,000 5.00%
股东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股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大宗交易 2019-08-12 5.82 818,400 0.24%
孔飙
协议转让 2020-03-10 7.56 16,750,000 5.00%
合 计 17,568,400 5.24%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8,551,980 11.51 21,801,980 6.51
章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551,980 11.51 21,801,980 6.51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7,568,400 5.24
孔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568,400 5.2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权益变动中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章锋
乙方(受让方):孔飙
2、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
(1)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公司海联讯 16,7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标的公司总股份数的 5.00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
份的转让价格为 7.56 元/股,股权转让款合计 126,630,000 元 (大写:壹亿贰仟陆
佰陆拾叁万元整)。
(2)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日(含当日)之后,乙方即承继甲方就标的股份在目标公司原有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后需经深交所确认合规,乙方在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的确认意见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 5%的股份转让款,即 6,331,500.00 元(大写:陆佰叁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后的 12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95%的股份转让款,即 120,298,500.00 元(大写:壹亿贰仟零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4、标的股份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的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深交所申请标的股份的转让合规性确认,依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则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乙方须积极予以协助。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 5%的股份转让款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需与乙方
依法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的申请并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如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即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与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存在误导成分或存在重大遗漏。
(2)如果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并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金。
(3)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的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则每延期支付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迟延支付任一笔款项超过 20 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6、生效时间及条件
(1)协议签署日期:2020 年 3 月 10 日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后方可实施,且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金额较大、支付周期较长,若交易双方未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说明
1、章锋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承诺。
2、孔飙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孔飙本次增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权益变动双方发来的《告知函》、《股份转让协议》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