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2-028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深圳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2 年 5 月 4 日以
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婉蓉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会议审议、与会监事
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购置房地产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北京购置研发及办公用房,有利于适应行业竞
争需求,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
象和市场影响力;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
奠定坚实的基础。此次北京购置研发及办公用房,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是合理的、合规的、必要的和可行的。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
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长远的发展规划,
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的可持续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可行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700万元购置北京研发及办公用房,所需资金
使用公司募投项目“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北京技术支持中心建设资金540万元,
使用公司超募资金4,300万元,其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
使用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