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3-054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 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智能”或“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湖北众达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达停车”或“标的公司”)60%的股权,为进一步增强对众达停车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公司拟与众达停车持股 40%的其他少数股东(程强、余银波、周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收购程强、余银波、周平三人持有的众达停车 4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600.00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众达停车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属于管理层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程强,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202********1613,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
2、余银波,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203********2114,住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
3、周平,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0123********1728,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
经查询,上述自然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众达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黄石市金山大道 398 号
法定代表人:余银波
注册资本:5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0606783239
经营范围: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非标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气产品及元器件、电线电缆;钢材切割、加工;钢结构加工;停车场规划设计;城市交通可行性评估;停车场管理系统研发及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收购前,众达停车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00.00 60%
程强 1,375.00 25%
余银波 550.00 10%
周平 275.00 5%
本次收购后,众达停车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比例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100%
(二)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 2-01137 号),众达停车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2023 年 7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536,816.87 34,148,414.48
负债总额 43,597,511.49 40,246,984.19
应收账款 9,871,212.14 6,637,706.73
净资产 -4,060,694.62 -6,098,569.71
项目 2022 年度(已经审计) 2023 年 1-7 月(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52,298.12 6,090,743.12
营业利润 -4,373,390.11 -2,159,278.39
净利润 -3,940,270.31 -2,037,87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
-1,305,518.47 241,088.87
现金流量净额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7 月 31 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深国誉评报字 HS[2023]第 112 号),众达停车评估值为 1,523.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标的公司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523.00 万元。结合众达停车实际情
况,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以合计 600.00 万元人民币收购程强、余银波、周平三人持有的众达停车 40%股权。本次交易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程强、余银波、周平
2023 年 9 月 26 日,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合计 4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
同意受让该股权。以具备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于基准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作为参考依据,经双方确定,标的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600.00 万元,其中程强持有标的公司 25%股权转让价格为375.00 万元,余银波持有标的公司 10%股权转让价格为 150.00 万元,周平持有标的公司 5%股权转让价格为 75.00 万元。
(二)自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收购价款。乙方协助标的公司办理与本次股权收购有关的各项手续。
(三)乙方为本协议所收购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自双方签署本协议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后,乙方所持众达停车 40%股
权全部转由甲方持有,乙方原来在众达停车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随着该股权的转让转由甲方享有。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是为了为进一步增强对众达停车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经营决策效率,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实现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同时,公司将利用现有内部资源,有效统筹并整合各业务子模块,对接众达停车经营现状,确保业务整合达到预期效果,为众达停车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打好基础,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公司对众达停车的持股比例由 60%增加至 100%,众达停车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深圳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