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14-007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
55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
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鄂证监发【2014】10号)的要求,湖北三丰
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方承诺情况
承诺方及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生 承诺有 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效时间 效时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汉平
及关联股东朱汉梅、朱汉敏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承诺期内,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各承诺方均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严格执行其
朱汉平、朱汉梅、 份;②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后,本 2011年11 2014年11 承诺事项,
朱汉敏对所持股 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月15日 月15日 未有违反上
份自愿锁定的承 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 述承诺情
诺 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 况。
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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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股东汪斌、陈绮璋承诺:①自
汪斌、陈绮璋对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
所持股份自愿锁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 人) 担任公司 承诺期内,
定的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董监高期 各承诺方均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2011年11 间及离职 严格执行其
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月15日 半年内, 承诺事项,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长期有 未有违反该
股份。②前述的股份锁定期满后, 效。 承诺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将向公司及时申报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天津和光远见股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 承诺期内,
权投资基金合伙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各承诺方未
企业(有限合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出现违反该
伙)、华人创新集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 2011年11 2012年11 承诺情况,
团有限公司、湖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月15日 月15日 其中,天津
北九派创业投资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和光远见股
有限公司、三一 权投资基金
集团有限公司对 合伙企业
所持股份自愿锁 (有限合
定的承诺 伙)于承诺
期结束后全
部减持。
实际控制人朱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汉平 承诺期内,
平关于避免同业 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及 朱汉平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