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3-038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邓国清先生提交的《情况说明》,邓国清先生因涉及融资 融券业务,股票被证券公司平仓卖出,导致其违规减持公司股份 6,200 股。现就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邓国清先生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7%。2023
年 5 月 26 日,邓国清先生所持股票被证券公司平仓,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 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3%。减持后,邓国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 减持数量占其 减持数量占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量(股) 所持公司股份 公司总股本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邓国清 竞价交易 2023-5-26 21.88 6,200 88.57% 0.0033%
邓国清先生本次减持行为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同时本次减持数量超出了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核实,邓国清先生本次减持不构成短线交易;未发生在窗口期内;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二、对本次违规减持的致歉说明
1、上述行为发生后,邓国清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
公司报告并检讨,并表示日后将谨慎管理个人证券账户,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份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相关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邓国清先生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