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8-041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
披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和华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自 2017年12月26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近日,收到周和华先生通知,截止2018年5月3日,周和华先生已完成该
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人:董事、总经理周和华先生
2、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金额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占公司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元) (股) (元/股) 总股本的比例(%)
竞价交易 2018.01.09 3,203,550 220,000 14.5616 0.1339
竞价交易 2018.01.10 1,555,402 110,000 14.1400 0.0670
竞价交易 2018.02.02 452,088 35,880 12.6000 0.0218
竞价交易 2018.05.03 3,001,150 250,000 12.0046 0.1522
合计 8,212,190 615,880 13.3341 0.3749
增持前,周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增持后,周
和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49%。
二、增持目的和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是周和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增持资金为周和华先生自有资金。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和华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