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2-01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27,313,062.34元,按实现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公积金122,731,306.23元
之 后 , 余 下 未 分 配 利 润1,104,581,756.11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4,753,441,381.86元,扣除已派发2020年度现金股利203,971,50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654,051,628.97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485,215,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163,373,758.2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