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5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审计
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
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5 月 4 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5 日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
司股票简称由“ST 和佳”变更为“*ST 和佳”。
二、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
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
审计报告》,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后将被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深交所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
告。”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2 月 8 日、2 月 22 日、3
月 8 日、3 月 15 日、3 月 29 日、4 月 13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
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013、015、019、024、029、037)。
四、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
2023 年 5 月 4 日起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2 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3 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五、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10.7.1 条、第 10.7.2 条、第 10.7.9 条之规定,
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0.7.10 条
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六、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电话:0756-8686333
邮箱:ir@hokai.com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 5 号
七、其他事项
1、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公司将统筹规划,采取积极措施,围绕主营业务,通过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控制营业成本,积极推行并落实全面预算、加强资金过程管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加强应收款项催收管理,保持资产流动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