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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3

*ST和佳: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37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净利润亏损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判断,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保留、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净利润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可能导致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因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最终结果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事项存在重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判断,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
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
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若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4、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
计 68,573.1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资金占用情形暂无切实可行的方案,尚未解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进展公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
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
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
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财务
类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68)。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8 号]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联方事项。由于公司未能充分和完整的提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能提供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完整证据资料,控股股东未在承诺期限内归还所占用的资金,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对和佳医疗关联方关系和交易的识别、认定、披露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判断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金额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其减值计提金额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审计受限。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涉及事项有效的函证地址与联系人、部分单位无法盖章确认,未能完整提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损益类项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审计受限,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上述函证涉及相关报表项目列报的准确性,未能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证实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的真实存在性及确认和计量的准确性。

    3、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由于无法充分适当的取得公司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性质和商业实质的审计证据,亦未能取得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相应的审计证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评估公司减值计提金额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以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4、诉讼及预计负债事项。由于公司涉讼案件和担保事项仍在审理或执行中,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虽实施了检查企业信用报告、管理层访谈、检查诉讼材料等审计程序,仍无法判断公司就上述事项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或计提的金额,也无
法判断和佳医疗是否存在其他未充分披露诉讼事项及其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尚未消除。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
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4 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交所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
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
司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1 月 18 日、2 月 8 日、2 月 22 日、3 月 8 日、3 月 15
日、3 月 2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财务类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013、015、019、024、029)。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详情
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经与审计机构沟通,如果在规定的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期前,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情形仍未消除、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或应收款项可收回性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可能因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
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
009),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业绩为亏损。根据目前审计工作情况进度,公司净利润亏损额预计将进一步扩大。若净利润亏损额进一步扩大,可能导致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因目前审计工作尚未完成,相关数据暂未确定,最终结果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的进展公告》,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1 月 3 日、3 月 15 日,
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之三],
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详情请见公司于 3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法院延长预重整期限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因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预重整工作关键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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