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医疗 编号:2022-020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7 日上午 9:15 至 15:00;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7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总数173,069,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4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169,497,707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3,571,774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4,362,8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06%。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于智超先生、伏淘先生、咸凯仁先生、刘洋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于智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2,520,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814,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2 提名伏淘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2,520,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814,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3 提名咸凯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2,920,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214,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04 提名刘洋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2,321,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15,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选举王晓燕女士、于文博女士、马青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王晓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1,520,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14,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2 提名于文博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1,521,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815,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03 提名马青松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70,520,708 股,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814,033 股。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签署<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恒源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该事项由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原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及一致行动人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614,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7%;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4,337,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846%;反对 2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罗刚、唐伟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医疗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