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医疗 编号:2021-082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15:00;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总数172,594,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81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172,594,455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224,100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 224,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83%。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石壮平先生、张晓菁女士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石壮平先生、张晓菁女士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该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9,608,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0%;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2,594,4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李宏升、朱贺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医疗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