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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2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8-053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878,2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806,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2%。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78,235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与郝镇熙先生在上市时已披露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相符。

  4、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郝镇熙先生仍持有公司141,927,785股,占公司总股本18.02%,其配偶蔡孟珂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9,699,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9%,两人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5、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