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23206 债券简称:开能转债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结果: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5.74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227%,最高成交价为 4.44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05.67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且不低于2,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回购价格不超过5.9元/股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① 经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
案》,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②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故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的回购价格
已由不超过 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9 元/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以及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4.77万股,并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具体内容详见在符合条件的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5.7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227%,最高成交价为4.4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905.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8月2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1,215.452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2.1057%。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变更为“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除此以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股份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内容。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以及资金来源等,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公司未在以下敏感期内进行回购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未在上述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进行回购。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1,215.452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105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以及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1,215.452万股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