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 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1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1 成,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人,独立 成,设董事长 1人,副董事长 1人,独立
董事 3 人。 董事 2 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