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环保 公告编号: 2018-055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1、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6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8,185,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98,185,63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77,822,758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7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0 上海市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
2 01*****140 瞿建国
3 08*****132 钧天(宁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302 上海高森投资有限公司
5 08*****147 上海微森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资本公积金 数量 比例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6,091,818 44.22% 35,218,364 211,310,182 44.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2,093,814 55.78% 44,418,763 266,512,577 55.78%
三、股份总数 398,185,632 100.00% 79,637,126 477,822,758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77,822,758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14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大股东不减持承诺价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陆董英
咨询电话:021-58599901
传真电话:021-58599079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