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股票简称:中威电子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二〇二一年十月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48,456,045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 282,983,302.80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公司所处的视频监控领域是安防行业的细分领域,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当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下:
1、视频监控市场持续扩张,安防行业向智能化转型
一方面,我国安防行业经过“十二五”的发展,基本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安防产业发展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在经济快速发展、国内安防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国内安防行业实现了快速成长。根据 CPS 中安网报告,2019 年我国安防行业总产值达到 8,260亿元,行业增速达 14.99%,且已连续 7 年增速超过 10%。
资料来源:中安网《2019 年中国安防行业调查报告》
另据 ITS114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安防与雪亮工程千万项目市场规
模约为 403.84 亿,项目数 943 个,项目平均投资规模约为 4,282 万。从市场规模来看,
2019 年我国安防与雪亮工程千万项目市场相比 2018 年增长 10.33%,项目数量增加了25 个,项目平均投资增加了约 300 万。
由此可见,国内安防行业仍处于稳步增长阶段,存在较大市场空间。
安防行业的蓬勃发展,也直接拉动了我国视频监控行业的发展。据 IDC 报告统计显示,2018 年,中国视频监控设备市场规模(不含家庭视频监控)为 106.3 亿美元;预
计 2023 年市场规模将达 201.3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3.62%。
数据来源:IDC 咨询
另一方面,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迅速发展,产业应用日趋成熟。我国通过产业政策进一步促进原有安防系统与新技术融合,以实现智能化升级,并以此作为行业发展的首要方向。
2016 年 10 月,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发布《中国安防行业“十三五”
(2016-2020 年)发展规划》,指出要“着力开发系统与平台应用技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日渐成熟的契机,与安防‘采传存显控’的技术融合,形成以云平台为方向的一体化技术体系,打造城市综合应用平台;前端多维感知和融合,后端超大规模存储,同时推进信息安全技术在安防领域的应用。”
2017 年 12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
动计划(2018-2020 年)》,提出要着重在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支持生物特征识别、视频理解、跨媒体融合等技术创新,发展人证合一、视频监控、图像
搜索、视频摘要等典型应用,拓展在安防、金融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2019 年 3 月 1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
印发了《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明确在安防监控领域“加快推进超高清监控摄像机等的研发量产。推进安防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支持发展基于超高清视频的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分类等人工智能算法,提升监控范围、识别效率及准确率,打造一批智能超高清安防监控应用试点。”
在各项新政策的推动下,智能安防在安防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市场潜力巨大。中安网数据显示,2018 年我国安防行业总产值为 7,183 亿元,鉴于目前我国智能安防渗透率约为 5%,经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18 年我国智能安防市场规模为 359.20 亿元,据此 2012-2018 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6.81%。按照上述年复合增长率估算,2020 年我国智能安防市场规模将增至 577.58 亿元。
数据来源:中安网、前瞻产业研究院
2、智慧城市发展潜力巨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2012 年 12 月,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
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从而正式开启了智慧试点城市的申报工作。随后,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包括《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系列文件,将智慧城市纳入国家战略,并将其确立为我国新的经济
增长点,以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明确将智慧城市作为我国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向。
截至 2019 年末,我国已分别颁布十余项与智慧城市领域相关的国家级及地方性政策法规,为智慧城市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随着政策红利的进一步释放,智慧城市的产业规模将会迎来快速增长。据 IDC 最
新发布的《全球智慧城市支出指南》(IDC Worldwide Smart Cities Spending Guide,2020V1)
显示,全球智慧城市相关支出规模的增速因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而放缓,但预计中长期将恢复并保持 15%以上的增长态势。
IDC 预测,至 2020 年,全球智慧城市市场相关投资总额将达到 1,144 亿美元,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11.1%,同时,全球智慧城市支出将在 2021 年开始逐渐提高增长速度,并在 2020-2024 年的预测期间内实现 14.6%的复合年增长率。
到 2020 年,中国智慧城市的支出将增长 12.7%,达到 259 亿美元,仅次于美国,
位居第二。另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2019 年中国智慧城市市场规模已突破 10 万亿,并有望于 2022 年达到 25 万亿元。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智慧城市建设工序复杂,技术含量高,属系统工程,又可划分为顶层设计、基础架构、大数据平台、运营服务以及应用开发等多个环节;同时,智慧城市又涵盖了包括智能安防、智慧交通、智慧政务等在内的诸多丰富的应用领域,产业链跨度大、链条长,业内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业内竞争者包括大型方案商、互联网企业、传统 IT 厂商、三大运营商等各类企业。
尽管智慧城市市场空间巨大,但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对于业内企业的资本实力、技术实力、综合服务能力将提出更高要求。产业链内各细分领域龙头将凭借技术和规模优势,逐步优化产品和服务质量,同时压缩项目成本,从而进一步提高智慧城市领域服务商的准入门槛,加剧行业竞争,使得资源禀赋继续向龙头集聚,马太效应凸显。
3、机遇与挑战并存,转型升级是公司必经之路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视频监控领域,主要产品实现了高清数字视频的采集、传输、存储、管理、显示等各个环节的全覆盖。近年来公司以华为鲲鹏云认证的视频云平台为基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系统性的视频监控解决方案。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积累,公司能够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以及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做出迅速的反应,设计和生产出智能、便捷、安全且能满足客户独特需求的产品。公司深耕主业所形成的深刻行业理解,是公司拥有的重要优势。
在当前安防行业向智能化转型、智慧城市竞争加剧的大背景下,市场机遇将进一步向技术成熟、实力雄厚的企业倾斜,只有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掌握相关核心技术,才能形成自己的技术壁垒,立足于快速变化的市场,享受市场规模扩大带来的红利。公司需要进一步强化与已有客户的深度合作关系,持续开拓目标市场客户,将对行业的深刻理解转化为更优质的服务能力,抓住安防视频监控产业和智慧城市市场高速发展的机会,从而实现向智能化、综合化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型升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把握行业发展机会,支撑公司战略发展
公司在长期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实力,并不断保持研发力度。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整体产品供应商,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稳步向战略目标接近。未来公司将落实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为下游各领域客户提供基于云视频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将“产品+服务”的传统业务模式升级至“云服务+运营”的高效业务模式。
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进一步扩充资本实力,持续对新兴技术领域进行研发投入、布局创新产品技术,增强抗风险能力,以应对行业格局的变革,把握
行业发展的机遇。
2、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的短期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
公司本次发行证券选择的品种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对资金需求日益增长。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负债率会有所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提高,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的短期贷款需求,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2、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的融资方式
公司采用债务融资的方式在规模及成本上都受到一定的限制,并且将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升高,财务风险增加、利息费用较高。与之相比,股权融资具有可规划性和可协调性,适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能使公司保持稳定的资本结构。选择股权融资方式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减少公司未来的偿债压力和资金流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实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亦有利于进一步拓宽
公司的融资渠道,实现良性循环。
三、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共一名特定投资者,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对象未超过 35 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