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12319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1-8
用情况报告
前 次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 0012319 号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电
子)编制的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威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威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威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威电子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大华核字[2021] 001231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 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威电子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威电子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 中威电子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郑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志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41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
向 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303,02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0
元,共募集资金 399,999,969.6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8,479,999.6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1,519,969.9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 年 6 月 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4,150.9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89,735,818.9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48 号)。
截至 2021 年 3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 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 备注
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20000037796200023128497 188,519,969.92 0.00 已注销
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045301040023458 53,000,000.00 0.00 已注销
杭州高新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310010410120100076147 150,000,000.00 0.00 已注销
运河支行
合 计 391,519,969.92 0.00
注:本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将前次募集资金申请永久补流,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
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四)、5所述。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9 年度变更情况
由于业务开展对于云计算资源的需求特殊性,以及目前第三方云计算资源价格的优势,
公司拟减少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 IT 资源建设的投入,减少部分软硬件投资,鉴于此,公司经过严谨的市场研究和可行性论证,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及投资结构,
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5,752.28万元调整为18,678.1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
保持不变,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19 年 4 月 30 日调整为2021 年 4 月30 日;同意将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的投资规模由7,475.68 万元调整为 5,301.2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规模保持不变,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19 年 4 月30 日调整为 2021 年 4 月 30日。
2、2020 年度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和“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21,624.6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2、置换情况:
为加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万元)
1 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 18,673.58 594.23
2 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5,300.00 306.81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
合计 38,973.58 901.04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核查并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6978 号),截至2018年6 月 12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视频大数据智能应用技术研发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投入金额总计人民币 9,010,429.13 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10,429.13 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有资金投入的 9,010,429.13 元已全部完
成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1)公司 2018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 35,000.00 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 22,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金额为232.91 万元。
(2)公司 2019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累计金额为 15,000.00 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定期存款到期累计金额为 27,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及定期存款利息金额为381.31 万元。
(3)公司 2020 年1-6 月份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