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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中威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82,82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公司总股本为 299,141,086 股,下文中关于公司总股本的计算均为 299,141,086 股。)的 2%;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65,643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石旭刚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 17,948,4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9)。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旭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石
旭刚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期间,石旭刚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情况说明

  1、2020 年 8 月 28 日,石旭刚先生与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
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并拟在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述交易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控制权将会发生变更(《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等公告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2021
年 1 月 25 日,上述控制权转让事项已履行完成全部决策程序,决策同意上述事项。(《关于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计划与前述控制权转让交易事项无关联性。截至本公告日,石旭刚先生尚未完成前述事项中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交割手续,表决权委托尚未生效,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变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石旭刚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石旭刚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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