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9-079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提示性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 超过 6,056,1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12,241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石旭刚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 18,168,3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6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在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 3,280,7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78)。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石旭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骏惠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2019年6 月27日至2019
年 9 月 12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3,673,4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 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以公司
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02,806,028 股,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6),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16,200 股,剔 除 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 中股份数 量的公司 总股本为 302,589,828 股,下 文中关于 公司总股 本的计 算均为
302,589,828 股。)的 1.21%,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减持后,石旭刚先生减持股份比例累计再次达到公司总
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的比例
2019 年 6 月 27 日
集中竞价 8.22 693,495 0.23%
-2019 年 9 月 12 日
石旭刚
2019 年 6 月 28 日
大宗交易 7.18 1,360,000 0.45%
-2019 年 7 月 2 日
云南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1 日
-骏惠3号集 集中竞价 11.52 1,620,000 0.54%
-2019 年 9 月 12 日
合资金信托
计划
合计 3,673,495 1.21%
注: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骏惠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系石旭刚通过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云南信托—骏惠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增持的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5,435,813 48.06% 143,382,318 47.39%
石旭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256,782 10.66% 30,203,287 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3,179,031 37.40% 113,179,031 37.4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 合计持有股份 4,430,463 1.46% 2,810,463 0.93%
公司-骏惠 3 号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0,463 1.46% 2,810,463 0.93%
合资金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若上表中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存在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石旭刚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石旭刚先生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后石旭刚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石旭刚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石旭刚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