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联建光电,证券代码:300269)股票交易价格于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发布了《关于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2019年年底,公司控股股东与东莞实业就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项达成初步共识,但由于转让价格等原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故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表示,将继续以开放心态积极引入战略股东,筹划股权转让及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正与多家有实力的产业投资方进行沟通接触,暂未取得尽调等相关阶段性进展,亦未签署相关意向性或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股份转让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 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亿元,同比下降-773.29%。关于公司经营情况及风险因素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083)。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