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69 深市 ST联建


首页 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7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本人自公司上市以来,从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由于因向券商融资到期不续贷影响,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93.75万股公司股份,约占总股本的1%,用于偿还质押权人相关质押融资借款。本次减持将按照分次进行,尽可能减少股价波动”。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持有公司股票117,152,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3%,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7,15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3%;一致行动人熊瑾玉持有公司股票29,704,7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9,7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9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券商不续贷,用于偿还质押权人相关质押融资借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

  3、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593.75万股,约占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