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 联建 公告编号:2022-11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9,269,7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6%)的大股东何吉伦先生计划在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11,121,7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吉伦 39,269,717股 7.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情况说明
何吉伦先生因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桂0105执535号、(2022)桂0105执536号、(2022)桂0105执539号、(2022)桂0105执541号】,以及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04执196号、(2021)京04执197号、(2021)京04执198号】内容:
(1)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裁定国海证券强制变价何吉伦先生持有的合计41,499,998股公司股份。
(2)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首创证券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吉伦财产合计以人民币98,624,044.20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何吉伦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上述两位债权人实施减持且两位债权人未向公司提供明确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海证券已减持何吉伦先生16,970,695股公司股份,首创证券已减持何吉伦先生20,751,988股公司股份。
2、减持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何吉伦先生的通知,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减持预披露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何吉伦 集中竞价交易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
年6月23日 11,121,783 2.00%
(1)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3)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 11,121,78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3、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何吉伦先生对于股份限售的相关承诺,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何吉伦先生被动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之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为股票质押业务债务逾期违约所致,质押权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