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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4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姚太平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姚太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7%,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姚太平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姚太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76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40,810股,限售股份数为17,822,43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己到期,为避免触发券商平仓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风险及个人诚信不良记录而择机有序减持部分股票用于偿还券商欠款;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二级市场;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太平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姚太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姚太平先生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同时,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姚太平先生签署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