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公司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12,387,274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回购股份概况及进展
1. 2017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 2017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已完成。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94,569股,实际支付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4,998,595.90元,成交均价约为20.498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4)。
3. 2017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的计划结束,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387,274股,实际支付资金为人民币239,999,523.86元,成交均价约为19.3691元/股。公司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 二、 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由于股票回购成本价与当前市场价格相差较大,鉴于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对象向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出放弃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意愿,经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沟通并征求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人员意愿后,继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已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经公司审慎研究,拟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原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12,387,274股。
2、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本变动明细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56,455,507 41.82% -- 256,455,507 42.69%
高管锁定股 133,790,733 21.82% -- 133,790,733 22.27%
首发后限售股 122,484,774 19.98% -- 122,484,774 20.3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80,000 0.03% -- 180,000 0.03%
二、无限售流通股 356,712,904 58.18% -12,387,274 344,325,630 57.31%
三、总股本 613,168,411 100.00% -12,387,274 600,781,137 100.00%
三、 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1、由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终止,公司决定注销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