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审批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人民币,下同),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之相关规定及授权,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0元/股。
2017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7年5月1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017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关于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2017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截至2017年8月2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896,274股,实际支付资金为人民币230,531,075.67元,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85%。本次股份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0.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25元/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股份状态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将根据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17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中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授予工作,在回购股份授予给员工持股计划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目的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