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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6 深市 兴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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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01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8-16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钟伟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钟伟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32,6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

    公司近日收到钟伟尧先生的《关于减持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姓名:钟伟尧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钟伟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32,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及拟借款资助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展;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含)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32号《关于核准杭州兴源过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兴源控股及钟伟尧等11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

    钟伟尧先生承诺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015年1月28日,钟伟尧先生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披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2018年1月29日,钟伟尧先生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其所持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同时,钟伟尧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计入高管锁定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截止目前,钟伟尧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钟伟尧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钟伟尧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国有资本平台筹划股权转让相关重大事项。因该事项相关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最终能否合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161)中的风险提示,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钟伟尧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