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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264 深市 佳创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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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关于公司与客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证券代码:300264          证券简称:佳创视讯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客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协议概述

    1、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创视讯”)及全资子公司天柏宽带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柏技术”)与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广网络”)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历年来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其提供了全面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履行合同职责,豫广网络对此表示认可。但受行业发展、技术进步、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加之行业竞争激烈,导致豫广网络用户流失及用户退订率上升,给豫广网络带来了一定的利益损失,豫广网络向公司提出希望减免一部分债务的要求。基于双方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以及未来双方拟在新的业务领域开展长期持续的合作,同时考虑客户资金状况和公司的资金压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持续合作的原则,通过充分沟通,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达成债务重组方案。

    2、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客户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58970400XC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66号省新闻出版局南楼

  注册资本:13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发启

  主要股东: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豫广网络与本公司是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未知豫广网络与本公司前十名其余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1、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的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协议涉及债务为豫广网络截止2019年10月31日应付本公司的5,511.82万元及应付天柏技术的624万,两项债务合计为6,135.82万元。
  2、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9年10月31日,豫广网络应付佳创视讯的剩余金额为5,511.82万元,公司拟豁免1,066.06万元的债务,同时公司就豫广网络与河南有线电视
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有线”)两公司系统合并等后续合作事项,公司拟给予相应的业务配合,提供相关维保和系统合并、技术服务培训等服务。

  截止2019年10月31日,豫广网络应付天柏技术的剩余金额为624万元,公司拟豁免124.80万元的债务,同时基于行业市场现状,拟将天柏技术剩余BOSS产权无偿转移给豫广网络,BOSS产权无形资产余额535.51元,截止2019年10月31日账面价值8.93万元。

  协议签订后,豫广网络将优先清偿已到期历史欠款。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双方多年的合作基础,本着互谅互让、后续持续合作的原则,通过充分沟通,同时考虑客户资金状况和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防范经营风险,落实双方往来款项的债务偿付问题,经双方充分沟通,达成债务重组协议:

  1、本协议签订后,豫广网络优先清偿历史欠款。

  2、佳创视讯减免豫广网络1,066.06万元债务、天柏技术减免豫广网络124万元债务。

  3、双方同意,充分考虑豫广网络资金状况和本公司资金压力,豫广网络将分期分批有序以可实现方式安排回款,公司承诺给予业务配合承担部分资金成本。

  4、天柏技术剩余BOSS产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无偿转移给豫广网络。

  双方同意,加快推进BOSS项目后续合作,并按照约定和合作进展,及时结算相关款项。


  五、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第八条的规定,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应当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或者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或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如适用)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数据为准。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