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0-20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补充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8)。现对上述公告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一、交易概述
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安天源”、“标的公司”)实际出资股东为陆军表,由金明明代其持有集安天源 100%的股份。经查询,集安天源不存在资产被质押、冻结等第三人享有集安天源权益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执行人,也未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自然人金明明友好协商签署《收购意向书》,公司
有意收购其持有的集安天源 100%股权,暂定收购价 5500 万元。因集安天源在签订《收购意向书》后,出现经营资金紧张问题,并请求公司先行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公司为促进本次收购,公司陆续支付部分股份转让款,分别在 2017 年支付
2500 万元;2018 年支付 1530 万元;2019 年支付 970 万元。
由于陆军表与金明明就各自承担权利义务存在分歧,导致无法及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在此期间,公司通过电话、书面通知、面谈等形式督促交易对手方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于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达成一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金明明,为集安天源目前唯一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交易对手与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自然人金明明所持有的集安天源 100%股权。
2、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陆军表
(4)注册资本:5500 万元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22058255975759XH
(6)成立日期:2010 年 08 月 19 日
(7)住所:集安市解放北街 7-4 号
(8)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收购完成后集安天源的股权结构: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 持股比例(%) 股东 持股比例(%)
金明明 10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 100%
公司
(10)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272.89 5,305.27
净资产 5,258.22 5,287.44
负债 14.66 17.83
营业收入 213.10 445.06
营业利润 -416.02 -0.81
净利润 -390.92 29.21
应收款项总额 17.22 117.22
(11)目标公司前景
2020 年 5 月目标公司已向集安市政府提出调整水价,政府初步已同意。在
未来的运营期内,水量已满负荷的情况下,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有积极的影响。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陆军表、金明明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为 5,500 万元。
(二)公司向陆军表支付 5000 万首期股权转让款,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后
三个月内,向陆军表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股份转让款 500 万元。
(三)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期间,目标公司的损益有金明明享有或承担;自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日起,由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审批、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集安市天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中小股东投资者的利益。且本次收购有助于夯实公司在水处
理领域的实力,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收购有助于夯实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的实力,并进一步拓展该领域的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收购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宜,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集安天源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与公司主营业务市政水业务相契合。本次收购集安天源 100%股权,有利于巩固公司市政水处理业务实力。
本次收购事宜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能完成交易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