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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6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19-072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262,证
券简称:巴安水务)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11 月 5 日、11 月 6 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正在与关联方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商谈承接其 EPC 项
目,目前尚处于洽谈阶段,项目具体金额尚在测算中、履行的程序需要进一步确认。

    6、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公司与山东省滨州港正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合资组建无棣危废处置中心项目公司(名称待定)合同》,双方拟共同出资建设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目前公司正与山东省滨州港正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合作项目追加投资做进一步的沟通,该项目合作补充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且尚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7、公司于近期拟筹划进行对外股权收购,交易对手为本公司关联方上海应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目前该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及相关审议程序尚未实施,最终交易方案的确定及该交易是否能够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公司于近期拟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事项,目前该事项仍处于方案前期筹划阶段,融资规模、募投项目等具体细节尚未完全确定,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2018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巴安水务;股票代码:30026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倡议增持事项已经完成,倡议人无需向参与增持公司股票的员工进行补偿。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春霖先生倡议增持股票事项实施完毕,相关承诺事项均已履行完毕。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及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上述“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中所述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与公司有关的其他风险因素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等部分。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