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3-054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
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9月19日召
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李水波
2、非独立董事:李水波、李柏桦、李柏元、厉善君、翁鹏斌、李鸿庆
3、独立董事:陈丽萍、周丽娟、何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周丽娟(主任委员)、陈丽萍、李柏元
提名委员会:陈丽萍(主任委员)、周丽娟、翁鹏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锋(主任委员)、周丽娟、李柏桦
战略委员会:李水波(主任委员)、何锋、陈丽萍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郭兴云先生
2、股东代表监事:郭兴云先生、李俊杰先生
3、职工代表监事:胡喜明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1、总经理:李水波先生
2、副总经理:张雨先生、郭志峰先生、陈建安先生、朱孟勇先生
3、财务总监:黄世华先生
4、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先生
5、内审部负责人:贾巧玲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王梦蝶女士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12-87881808
传真:0512-57871472
邮箱:zhumengyong@kinglai.com.cn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87881808
传真:0512-57871472
邮箱:mandy_Wang@kinglai.com.cn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陆丰西路22号
五、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吴正红先生因换届选举辞去公司监事,吴正红先生不在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正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对吴正红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厉善红先生、郭红飞女士因换届选举不再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厉善红先生持有公司8,4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8%;郭红飞女士持有公司294,8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7%。厉善红先生、郭红飞女士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厉善红先生、郭红飞女士离任副总经理职务后,其所持股份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对厉善红先生、郭红飞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2、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换届董事候选人李水波先生、董事会秘书朱孟勇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4条的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3.2.5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除应当符合第3.2.3条规定外,同时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水波先生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朱孟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该董事候选人和董事会秘书的具体情况
李水波先生,中国台湾省籍,1956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1978年至1982年在台湾山辉公司工作,1982年至1985年在台湾华信公司工作,1985年至1990年在台湾大甲永和任生产厂长,1990年至2007年任(台湾)新莱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昆山新莱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获昆山市荣誉市民称号。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1984年一直从事机械方面研究与探讨, 积累出相当丰富的经验。
朱孟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中南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入职本公司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拟选举该董事候选人和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原因
候选人李水波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其对行业发展方向具有深刻的洞见,在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是公
司的领军人物,带领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为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关键影响力,提名其继续担任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朱孟勇先生自2020年9月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及管理水平,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对于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聘任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和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本次立案调查事项仅为对李水波先生、朱孟勇先生个人的调查,不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失误,不涉及公司违法违规,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1、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李水波先生:
中国台湾省籍,1956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1978年至1982年在台湾山辉公司工作,1982年至1985年在台湾华信公司工作,1985年至1990年在台湾大甲永和任生产厂长,1990年至2007年任(台湾)新莱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7月至2008年9月任昆山新莱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获昆山市荣誉市民称号。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1984年一直从事机械方面研究与探讨, 积累出相当丰富的经验。
李水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申安韵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李柏桦先生、李柏元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水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20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06%。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上述立案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李水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柏桦先生:
中国台湾省籍,1983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2012年开始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台湾新莱应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现任该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柏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申安韵女士之长子,与公司董事李柏元先生系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柏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127,0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9%。李柏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柏元先生:
中国台湾省籍,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电子计算机专业。2016年开始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台湾新莱应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柏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申安韵女士之次子,与公司董事李柏桦先生系兄弟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柏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68,8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88%。李柏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厉善君先生:
中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