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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新莱应材: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 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 2023-026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
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
本公司 2023 年报审计工作。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
元。主要审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建筑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4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
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边俊豪, 200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3 年 12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薇, 2013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3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姓名赵艳灵, 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1998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 2021 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
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大华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审计费用为 175 万元, 因工作量增加比 2021 年增加 15 万元。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
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及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及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
的事前认可意见》
5、《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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