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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莱应材: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8

新莱应材: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1-002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李柏桦先生,公司董事、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李柏元先生计划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起 12 个月内,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增持方式为通过深
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李柏桦先生,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李柏元先生。

  2. 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前,李柏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943,1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6%;李柏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933,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59%。李柏桦与李柏元是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水波先生和申安韵女士的长子和次子,为其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分别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李柏桦先生和李柏元先生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8 日起 12 个月之内完成。同时,
增持不会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进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 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来源: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李柏桦先生和李柏元先生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的增持股份计划或存在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 李柏桦先生和李柏桦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李柏桦先生和李柏桦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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