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编号: 2020-005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4 号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发行数量 280 万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费用 805.6 万元(含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7,194.4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55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和保荐机构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应用于半导体行业超高洁净管阀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36,270.00 28,000.00
合计 36,270.00 28,000.00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此类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和违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承诺实施计划。通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000.50 万元(以目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5%测算),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短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