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9-070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因参与配售公司可转债误操
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水波先生出具的《因参与配售公司可转债 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其于2019年12月19日因操作 失误导致违 规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票9, 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4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 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9日,李水波先生因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参与原始股东配售 的可转债,因为工作疏忽操作不当,将参与配售 可转债 的代码误输入为公司股 票的 代码,因而卖出公司股票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47%,成交 均价11.48 元/股,减持总金额109,059元。
本次减持前后李水波先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6,787,750 28.12 56,778,250 28.12
李水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196,938 7.03 14,187,438 7.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590,812 21.09 42,590,812 21.09
李水波先生2019年12月19日 的上述 交易违 反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中第八条:“上市公 司大股东、 董监高 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的相关规定 ,本次 减持构成违规减持。李 水波先生发现上述误操作行为后立即主动 向公司报告 情况并 且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 减持行为存在违规及负面影响,并就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二、本次股票卖出的后续处理
1、本次操作失误行为发生后,李水波先生立即通知了公司相关情况。经 自查 ,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 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2、公司将进一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李水波先生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 次发生,并 对本次 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 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其他说明
1、李水波先生本次卖出公司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水波先生出具的《关于因操作失误导致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说明及致歉声明》。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