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17-023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3月3日。
2、授予价格:为每股16.94元。
3、股票来源: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2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
4、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郭红飞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10 5.54% 0.0510%
翁鹏斌 董事 5.10 5.54% 0.0510%
高慧珠 财务总监 4.70 5.51% 0.0470%
李鸿庆 副总经理 5.10 5.54% 0.0510%
张雨 副总经理 5.10 5.54% 0.0510%
张然 副总经理 3.50 3.80% 0.0350%
郭志峰 副总经理 2.20 2.39% 0.022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61.20 66.52% 0.6117%
人员(14人)
合计(21人) 92.00 100% 0.9195%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
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2、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7-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K ≥80 80>K≥70 K<70
等级 A B C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系数×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相关说明事项
1、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8日出具了《关于昆山新莱洁净
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大华验资【2017】第000140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年3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3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5,584,800.00元,各
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92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100,9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664,800.00元。截至2017年3月8日止,变
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97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0,970,000.00元。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20,000股,于2017年4月28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
4、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没有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5、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0,163,358.00 50.14% 920,000 0 51,083,358 50.59%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06,875 0.11% 619,000 0 725,875 0.7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06,875 0.11% 0 0 106,875 0.11%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619,000 0 619,000 0.61%
4、外资持股 50,056,483 50.03% 301,000 0 50,357,483 49.87%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5,377,500 5.37% 0 0 5,377,500 5.33%
境外自然人持股 44,678,983 44.66% 301,000 0 44,979,983 44.55%
5、高管股份 0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886,642 49.86% 0 0 49,886,642 49.41%
1、人民币普通股 49,886,642 49.86% 0 0 49,886,642 49.4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