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因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继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4亿元,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
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 4 亿元,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
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三)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范围
境内外的新股配售、申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定向增发、债券投资、基金产品、信托产品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等金融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结合资本市场情况适度参与证券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方式,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授权额度审慎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决策权限、交易的管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以控制相关风险。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对于股票投资,公司将保持谨慎态度,视市场情况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控制,并审慎选择投资标的,优选业绩增长潜力大、公司治理运作相对规范、财务情况良好、合乎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标的。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 4 亿元,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 4 亿元,以证券、
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 4 亿元,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