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
因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继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能够提供保本承诺;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应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
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保证本金安全,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为较低风险等级,二
者均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具体经济形势,选择合适时机,适时适量购买。
2、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理财内控制度,保持稳健投资理念,根据经济形势等外部环境适当调整投资组合。
(2)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事中持续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公告,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必要时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公司将要求受托方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时,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得超过R3等级。
(6)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风险性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在一定额度内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购买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