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4,389,981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
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534,389,98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75,657,958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8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82 费战波
2 01*****429 费战波
3 00*****997 费占军
4 01*****427 费占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05月09日至登记日:2018年
5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5,629,853 38.48% 246,755,824 452,385,677 38.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8,760,128 61.52% 394,512,153 723,272,281 61.52%
三、总股本 534,389,981 100.00% 641,267,977 1,175,657,958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1,175,657,958股摊薄计算,公司2017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369元;
2、公司于2018年0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董事王钧先生、董事李健先生以及监事会主席李建伟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减持价格区间5.18元/股~7.23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投资管理部
2、咨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
3、咨询联系人:杨冬玲
4、咨询电话:0371-56160968
5、传真:0371-56160968
九、备查文件
1、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