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7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会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裕。现考虑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00 12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34,389,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3,438,998.10
分配总额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
转增641,267,97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75,657,958股,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高比例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提示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农业节水、智慧热力节能和基于物联网的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为供水公司、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电力公司、水利部门、农业局等行业主管机构提供能源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解决方案。基于公司完整的“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感知、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分析、处理、云端大数据服务”的技术解决方案及规模优势以及受益于物联网智能表及智慧能源行业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近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勤信审字【2018】
第0425号《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160,957,678.6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9,702,871.72元。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8,322,476.01元,资本公积
金余额为707,926,213.88元。
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如下:
项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营业收入 744,891,093.73 505,945,860.78 380,486,27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957,678.61 105,300,228.95 79,502,70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51,217,308.86 94,751,377.51 63,460,085.97
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比2016年增长47.23%,比2015年增长95.77%,复合增长率为39.92%;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2016年增长52.86%,比2015年增长102.46%,复合增长率为42.29%;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2016年增长59.59%,比2015年增长138.29%,复合增长率为54.37%;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本次提出的高比例送转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
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 成交均价 增持比例
量(股) (元/股)
费战波 董事长 集中竞价 2017年11月24日 150,000 9.21 0.028%
2018年02月01日 120,000 8.49 0.022%
费占军 总经理 集中竞价
2018年02月06日 50,000 8.30 0.009%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
划
(1)2018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钧先生、公司董事李健先生、监事会主席李建伟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万股、50万股、30万股,减持价格区间:11.50元/股~16.00元/股。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除上述人员外,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没有实质性影响;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亦无实质性影响。本次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
2、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限售股解禁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公司存在限售股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该公告中规定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18年6月19日届满。
在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股东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