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9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1,8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535,501,781股的0.21%。
2、公司已于2017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年05月11日,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5年5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人民币;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2015年6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1万股调整为358.7万股,限制性股票价格由每股12元调整为每股7元。同时,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了358.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6月19日,授予价格为7元/股。
4、2015年7月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5、2016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7,000股及未达到解锁条件的第一期40%限制性股票即1,428,000股共计1,44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2016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第六章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和其他事
项”中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计划要求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姜磊、梁国瑞、杨昆峰、桑倩倩、张卓、李腾飞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600股,回股价格7元/股。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的“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之“(二)解锁条件”之“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鉴于公司2016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对未达到解锁条件的第二期30%限制性股票即1,030,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股价格7元/股。
综上,本次公司共计回购注销1,111,800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在授予日后,新天科技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6年5月13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66,748,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
2017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535,501,7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中的
“五、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禁售期 ”之“(三)
锁定期,公司在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无息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所取得的2015年度、2016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并没有实际发放给激励对象,而是由公司代为保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因此,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予调整,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7元/股,同时,由公司代为保管的基于上述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2015年度、2016年度现金分红亦不再派发,由公司收回。
2、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已离职激励对象姜磊、梁国瑞、杨昆峰、桑倩倩、张卓、李腾飞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1,600股及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解锁条件的1,030,20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111,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上述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 278,019,572 51.92 -1,111,800 276,907,772 51.82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05,679,391 38.41 205,679,391 38.49
首发后限售股 70,198,181 13.11 70,198,181 13.14
股权激励限售股 2,142,000 0.40 -1,111,800 1,030,200 0.19
二、无限售流通股 257,482,209 48.08 257,482,209 48.18
三、总股本 535,501,781 100.00 -1,111,800 534,389,981 100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