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山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651.31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4号)文件,开山股份向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35,635,0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999,995.9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026,586.9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2,973,409.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9号)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项目及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以自筹
资金投入金额如下:
截止 2020 拟置换金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年 12 月 31 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亿美 拟投资额 拟投资额(万元) 日自筹资金
元) (万元) 已投入金额
(万元)
印尼SMGP 240MW
1 地热发电项目 4.77 105,000 105,000 2,604.14 2,604.14
第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 2,297.34
合 计 4.77 150,000 107,297.34 2,604.14 2,604.14
此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02.6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7.17
万元,本次拟置换 47.17 万元。
因此,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604.14 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47.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额
1 印尼 SMGP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 105,000 2,604.14
第二期
2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2,702.66 47.17
合计 107,702.66 2,651.31
公司以自筹资金实际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2,604.14万元及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7.17万元不涉及银行贷款。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额 募集资金置换额
1 印尼 SMGP 240MW 地热发电项目第二 2,604.14 2,604.14
期
2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 47.17 47.17
合计 2,651.31 2,651.31
公司已在《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拟置换的金额为2,651.31万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审批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651.31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开山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开山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