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09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
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及其控制的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64,788,4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04%;
2、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经有权行政审批机关或者国资监管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相关股东将在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并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履行包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介机构核查意见等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股份过户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范钛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萍乡范钛客实际控制人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萍乡经开区管委会”);
5、此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1月2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叶仙玉先生的通知,叶仙玉、星星集团、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王先玉、毛肖林、NEWPOPULARTECHNOLOGYCO.,
LTD.、TYCOON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与萍乡范钛客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萍乡范钛客拟受让上述股东所持星星科技合计144,056,02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0%,转让完成后萍乡范钛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叶仙玉及星星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委托股份对应的除分红、转让、赠与和质押权利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无偿地委托收购方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股份收购协议》约定之股份转让事项完成之日起五年。萍乡范钛客未来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占比为27.68%,该《股份收购协议》尚需经有权行政审批机关或者国资监管机关审批同意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星星集团变更为萍乡范钛客,实际控制人由叶仙玉变更为萍乡经开区管委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叶仙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011957********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工人路*号
2、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2004401XP
住所地:台州市椒江区洪西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7,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叶仙玉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30日至2029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家用电器、制冷设备、光电子产品和卫生洁具制造、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金属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卫生器具、家具、办公用品、床上用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3、毛肖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301197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民新村*栋*
4、王先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401111964********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嘉隆星苑*
5、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604177
住所地: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办公楼7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42.857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清寿
营业期限:2009年04月28日至2019年04月28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NEWPOPULARTECHNOLOGYCO.,LTD.
注册证书编号:R80362
住所地:PortcullisChambers,P.O.Box1225,ASamoa
企业类型:境外一般机构
注册资本:USD30,000,000
法定代表人:庄国琛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7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7、TYCOON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
注册证书编号:044933
住所地:VistraCorporateServicesCentre,SecondFloor,TheQuadrant,ManglierStreet,
Victoria,Mahé,RepublicofSeychelles
企业类型:境外一般机构
注册资本:USD5,000,000
法定代表人:庄国琛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二)受让方
企业名称: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01MA37YN7E66
住所地: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二局联洪村办公楼30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林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类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的开发、维护、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箱包、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安装、销售,通信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网上贸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数据分析和处理服务;从事信息科技、电子产品、计算机、互联网领域内的软硬件设计、技术推广、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金融信息服务。
萍乡范钛客股权结构:萍乡范钛客系萍乡市的国有背景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萍乡经开区管委会。萍乡经开区管委会通过其100%控制的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萍乡璟珅汇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9.97%的出资份额(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萍乡璟珅汇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中有绝对的控制权),萍乡璟珅汇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萍乡范钛客99.99%股权。萍乡范钛客未来将专注于本地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拥有资本和产业导入及整合当地发展资源的能力。根据《股份收购协议》约定,最终收购协议的收购主体可由萍乡范钛客根
据内部审批程序安排的便利调整为其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萍乡经开区管委会简介: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总面积57.6平方公里,人口近20万,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是萍乡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是萍乡新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萍乡经开区地处萍乡的交通枢纽位置,有一纵一横的320与319国道交汇贯穿,沪昆高速入口、萍乡高铁站均设在境内,距长沙黄花机场仅105公里,是中部地区极具投资潜力的国家级经开区。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后获得2018中国产业园区持续发展百强、江西省“两率一度”先进园区,并首次进入全国国家级经开区百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园区水、电、路、气、通讯等“五网”设施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三轴三心”的城市功能分区,区内教育、文化、娱乐、卫生等设施日益完善。工业项目平台承载力日渐提升,重点打造了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医药食品、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形成了区域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成为国家重点支持的循环化改造园区。新规划建设了2,000余亩的新三板产业园和2,000余亩的周江电子信息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1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6家,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4家,省级创新团队1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
受让方萍乡范钛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
序 本次股份转让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后股东持股情况
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 持有股份数量
(股) 持有股份比例 (股) 持有股份比例
1 叶仙玉 131,215,068 13.57% 98,411,301 10.18%
2 星星集团 33,573,367 3.47% 25,180,026 2.60%
3 毛肖林 67,518,686 6.98% 50,639,015 5.24%
4 王先玉 18,977,760 1.96% 14,233,320 1.47%
5 深圳市德懋投资发 58,591,800 6.06% 43,943,850 4.54%
展有限公司
NEWPOPULAR
6 TECHNOLOGY 48,717,390 5.04% 0 0.00%
CO.,LTD.
TYCOONPOWER
7 INTERNATIONAL 17,869,467 1.85% 0 0.00%
LIMITED
8 萍乡范钛客 0 0% 144,056,026 14.90%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售方(一):叶仙玉
出售方(二):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出售方(三):毛肖林
出售方(四):王先玉
出售方(五):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售方(六):NEWPOPULARTECHNOLOGYCO.,LTD.
出售方(七):TYCOON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
收购方: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1、标的股份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转让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