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2-095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2022年8月3日,萍乡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立马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22年8月8日收到重整投资人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集团”)送达的《关于指定主体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的确认函》及立马集团指定主体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马科技”)提交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5月25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5月26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及2022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关于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并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2022年7月10日,公司管理人及公司分别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7,936,39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3.6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可转增1,310,456,990股;转增股票将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立马集团和/或其指定主体受让公司600,000,00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26.45%。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及《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2022年8月3日,萍乡中院作出(2022)赣03破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二)立马集团指定主体情况
2022年8月8日,立马集团及立马科技出具了《关于指定主体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的确认函》,就指定主体参与公司重整投资事项确认如下:
1、立马集团指定立马科技作为投资主体,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参与星星科技投资。由立马科技按时足额缴付剩余股票对价款人民币440,000,000元(大写:肆亿肆仟万元整,不晚于2022年8月19日),并受让600,000,000股星星科技转增股票,股票锁定期为转增股票登记至立马科技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
2、立马科技承诺,将无条件继受《重整投资协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函》以及《回函》中立马集团的主体地位,按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3、立马集团承诺,将监督和促使立马科技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函》以及《回函》中相关义务,并就立马科技在上述文件项下的
全部义务及承诺承担共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协议》第二条第3款“乙方和/或其指定主体受让股票的条件”中的全部承诺和义务、支付剩余股票对价款的义务等。
4、若立马科技违反《重整投资协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承诺函》以及《回函》约定,则立马集团将与立马科技共同向星星科技以及星星科技管理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立马科技确认,与其他参与本次星星科技重整的投资人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非一致行动人,立马科技与星星科技现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非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立马科技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立马科技有限 - - 600,000,000 26.45%
公司
立马科技本次受让的600,000,000股转增股票锁定期为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36个月。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立马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指定立马科技为受让公司600,000,000股转增股票的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立马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立马科技受让公司600,000,000股转增股票,持股比例为26.45%,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立马科技为立马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应光捷、罗雪琴夫妇合计持有立马集团51%的股权,其间接持有立马科技51%的股权,为立马科技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立马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应光捷、罗雪琴夫妇。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指定主体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的确认函》;
2、《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