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2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67,317,3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96%)的股东NEWPOPULARTECHNOLOGYCO.,LTD.(以下简称“NEWPOPULAR”)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本公司股份18,469,4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1%)的股东TYCOONPOWER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TYCOONPOWER”)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9%,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持本公司股份25,303,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2%)的股东王先玉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5%。
2018年8月27日,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NEWPOPULAR及其一致行动人TYCOONPOWER、董事长王先玉先生分别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NEWPOPULAR 持股5%以上股东 67,317,390 6.96% 67,317,390
NEWPOPULAR
TYCOONPOWER 18,469,467 1.91% 18,469,467
的一致行动人
王先玉 董事长 25,303,680 2.62% 6,325,92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NEWPOPULAR及TYCOONPOWER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所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NEWPOPULAR及其一致行动人TYCOONPOWER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9%,其中TYCOONPOWER减持不超过923万股;NEWPOPULAR及TYCOONPOWER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王先玉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减持人员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NEWPOPULAR、TYCOONPOWER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深圳市联懋塑
胶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书》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星星科技向本公司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王先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自星星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星星科技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星星科技股份,也不由星星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前
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星星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星星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星星科技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NEWPOPULAR、TYCOONPOWER及王先玉先生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