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田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昌华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近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张
田女士的告知,获知其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6 万股。
黄昌华先生曾计划在2021年12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5%,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合计减持公司股
份 7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2021-148)。2021 年 12 月 28 日,
黄昌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140 万股,其本次减持计划已于当日实施
完毕。
张田女士未与黄昌华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文件或达成相关安排,也未参
与过公司的经营管理。截至目前,黄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890,4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9%;另外,黄昌华先生还通过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4.24%的股份。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因张田女士和黄昌华先生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证券法》《深圳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黄昌华先生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减
持行为及张田女士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的减持行为导致的其
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张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黄昌华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2.28-2022.3.30
股票简称 金信诺 股票代码 300252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A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B 股等)
黄昌华 A 股 1,400,000 0.24%
张田 A 股 4,960,000 0.86%
合 计 6,360,000 1.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不适用
多选)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直接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直接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9,290,449 24.13% 137,890,449 23.89%
黄昌华 其中:无限售条 7,873,445 1.36% 35,048,127 6.0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417,004 22.77% 102,842,322 17.82%
合计持有股份 23,899,010 4.14% 18,939,010 3.28%
张田 其中:无限售条 23,899,010 4.14% 18,939,010 3.2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63,189,459 28.27% 156,829,459 27.17%
其中:无限售条 31,772,455 5.51% 53,987,137 9.3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1,417,004 22.77% 102,842,322 17.82%
备注:(1)上述合计数据尾数有差异为四舍五入的结果。(2)张田女士是黄昌华先生的妻姐,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黄昌华先生还通过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35%的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
公司股东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张田
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7,314,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
的承诺、意向、计划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在公告披露之日后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张田女士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08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6%。张田女士在此期间的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
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义务披露人 张田、黄昌华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