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信诺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95 号)核准,公司向 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5,982,008 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199,999,966.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26,673,584.1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73,326,382.61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33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金信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实际募集资 调整后计划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
诺投入金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金信诺工业园 30,000.00 29,333.16 32,948.18 2021年 10月 31 日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 23,293.85 22,776.07 11,080.62 2021年 10月 31 日
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实际募集资 调整后计划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
诺投入金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特种线缆产能扩建项 20,741.63 20,280.58 7,780.58 2020年 10月 31 日
目
大数据线缆生产基地 14,683.28 14,356.90 4,814.35 2018年 5 月 25日
建设项目
年产 45 万平方米印制 14,000.00 13,688.81 29,848.81 2021年 10月 31 日
电路板项目
金信诺企业信息化管 8,000.00 7,822.18 3,400.00 2020年 10月 31 日
理平台
补充流动资金 9,281.24 8,914.89 27,300.05 2018年 5 月 25日
合计 120,000.00 117,172.59 117,172.59 -
二、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计 实际已投 项目资金余额
号 募投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 划投入金 入金额 投资进度 节余本金 (含理财收益
金额 额 及利息收入)
1 金信诺工业园 30,000.00 32,948.18 27,985.06 84.94% 4,963.12 5,000.06
新型连接器生
2 产及研发中心 23,293.85 11,080.62 6,080.61 54.88% 5,000.01 5,000.38
建设项目
合计 53,293.85 44,028.80 34,065.67 - 9,963.13 10,000.45
注:上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的结果。
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已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 34,065.6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0,000.45 万元(包括尚未
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其中本金 9,963.1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
的净额 37.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基于宏观形势变化及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考虑,为在确保风险可控
的情况下实现投入产出最大化,对“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金信诺工业园项目”涉及产品的产能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关投入少于预计,形成部分节余资金。
2、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和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金信诺工业园项目”已达到了预定的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闲置,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000.45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四、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金信诺工业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金信诺工业园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同意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将“新型连接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金信诺工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上述事项系根据公司的客观需要做出,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赵小敏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