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经公
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
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 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
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 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
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 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网络
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网络 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影视录放设备制
(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影视录放设备制 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
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 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
可类化工产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
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 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
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量仪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审批结果为准)。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反馈意见。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 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程序。 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发布 项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或保荐机构发表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 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
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及理由。 时披露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结果或保荐机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式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 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
更。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三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第八十三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和程序如下:
和程序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提名,其余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
东提名,其余的公司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东提名。
股份的股东提名。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
每一提案人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 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每一提案人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人数,不
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 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拟选出的董事人数。
1 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及其他情况。董事候选人应在召集人发出召开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及其
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他情况。董事候选人应在召集人发出召开股东
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本 大会通知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 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本人资
事职责。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对被提名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
人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 责。其中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应当对被提名人担
提名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士应当就其本 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
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士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发表公开声明。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第一百零二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2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 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撤换。 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最低人数时,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日内完成补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