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出修订。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经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
1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1 名,由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 2 名,由董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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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