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桑瑞思股权后继续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并
接受其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与桑瑞思之间存续的担保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依米康”)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5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5 月 18 日、5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瑞思”)融资活动提供担保共 4 项、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桑瑞思以信用担保方式为公司融资活动提供的担保 3 项、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上述担保均在经公司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额度范围内。
(二)因实施桑瑞思股权转让形成关联担保情况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6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桑瑞思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桑瑞思股权交割日后,依米康与桑瑞思之间存续的尚未到期的担保将形成关联担保。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关联担保决策程序对本次公司与桑瑞思之间存续尚未到期的担保进行审议。
(三)关联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桑瑞思股权后继续为其融资提 供担保并接受其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需基于上述 桑瑞思股权转让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方可成立,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桑瑞思股权后继续为其融 资提供担保并接受其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3、本关联担保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
1、公司对桑瑞思的担保情况及处理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依米康以信用担保方式为桑瑞思融资活动提供担保共 4 项、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具体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 金融机构 贷款金额 贷款到期日 融资类型 担保方式 处理方案
主体
(1)中国银行的贷款续贷正在审批
2,500 2020/6/18 流贷 中,仍按原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依米康及其实 (2)依米康因中国银行贷款续贷所
中国银行 际控制人孙屹 提供的担保,经最近一次临时股东
1,000 2020/7/15 贸易融资 峥、张菀提供 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信用担保 (3)中国银行的贷款续贷到期后,
流贷 若桑瑞思要继续融资,依米康不再
500 2020/11/14 提供担保。
桑瑞 3,000 2020/11/12 流贷 依米康提供信
思 用担保,依米 贷款到期后,若桑瑞思要继续融
华夏银行 2,600 2020/12/17 流贷 康实际控制人 资,依米康不再提供担保
之一张菀提供
1,400 2021/4/17 流贷 股权质押
成都中小企业
融资担保有限
成都银行 流贷 责任公司提供 贷款到期后,若桑瑞思要继续融
1,000 2021/2/18 信用担保,依 资,依米康不再提供担保
米康为其提供
反担保
依米康及其实
际控制人孙屹
中信银行 流贷 峥、张菀提供
2,000 2021/3/31 信用担保,桑
瑞思提供应收
账款质押担保
合计 14,000
特别说明:
(1)上述依米康对桑瑞思的担保 1,4000 万元在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担保
额度范围内;
(2)针对存续的上述依米康为桑瑞思提供的 14,000 万元担保,桑瑞思的股权收购方孙屹峥先生及其
女儿孙好好女士已签署《承诺函》,其中包含“关于对外担保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我们及桑瑞思承诺将按期足额归还以上所有贷款,除中国银行的贷款外,在今后融资过程中不再要
求依米康提供担保;
鉴于中国银行的贷款续贷正在审批中,仍需依米康提供担保。依米康因中国银行贷款续贷所提供的担
保,经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桑瑞思中国银行贷款的续贷到期后,若桑瑞思要继续融
资,依米康不再提供担保。
若因依米康承担并清偿上述债务,而给依米康造成损失的,我们及桑瑞思承诺将在发生损失后 10 个
工作日内从其他合法渠道筹措的资金向依米康弥补其所有损失。
依米康为桑瑞思融资提供的金额为 14,000 万元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孙屹峥先生同意以个人信用及所
受让的桑瑞思 80%股权抵押给依米康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2、桑瑞思对公司的担保情况及处理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依米康未使用桑瑞思的股权为其自身或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 担保,桑瑞思以信用担保方式为依米康提供的担保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主体 金融机构 融资规模 贷款到期日 融资类型 担保方式 处理方案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成都银行 500 2020/12/15 流贷 司提供担保,桑瑞思、智
能工程向其提供反担保
依米康 贷款到期后解除桑瑞
依米康实际控制人之一张 思担保
交通银行 流贷 菀提供股权质押,依米康
3,000 2020/6/19 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
及桑瑞思提供信用担保
依米康实际控制人孙屹
渤海银行 3,000 2021/6/1 流贷 峥、张菀及智能工程、桑
瑞思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存续的担保分两种:公司为桑瑞思融资提供的信用担保;公司融资活动接受桑瑞思提供的信用担保。因此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